广州市教育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第406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12-07 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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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17〕145号

杨海清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普及慈善文化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三个一’工程的建议”(第406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目前开展慈善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选树全市108所学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会课教案》评选活动,编制《广州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德育研究成果集》,举办“我心中的核心价值观”创意设计大赛,开展形式多样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感,倡导友善和关爱,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慈善实践活动。

  (二)不断丰富慈善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成效。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将慈善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每年德育工作要点进行部署,与课堂教学、学生社会实践、家庭教育等紧密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融入式教育活动。将慈善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宣传和弘扬慈善文化,结合全市中小学生读书节、书信节、经典美文诵读展演、全国助残日、“我们的节日·重阳”等活动和节点开展慈善教育,引导和培育学生懂得感恩、乐于奉献、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的意识和品质。

  (三)将慈善教育纳入志愿者服务体系化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学校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学校志愿服务工作。二是规范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运行和管理,全市以建设组织化动员、项目化运行、信息化管理和事业化发展的学校志愿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学生志愿者注册管理、招募培训、实践体验和评估激励等制度,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理念传播和文化宣传力度,培养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奉献爱心的意识与行为习惯。三是落实志愿服务课程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从2004年起将关爱孤残、老人等“社区服务”列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的必修课程,要求普通高中学生三年内必须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获得相关证明,并可获得2个必修学分。四是健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及激励机制,建立学生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高中阶段(含中职)以上的学生每年不少于24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间,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学生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志愿服务表现列入发展团员及推优入党的考察内容。

  二、下一步推进慈善教育的工作意见和措施

  根据您提出的“在全市中小学中推广‘三一工程’:读一本慈善读本,上一堂慈善文化课,做一件慈善事情”的建议,全市教育系统将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慈善教育工作合力。

  (一)加大对慈善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将慈善文化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融入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掘利用慈善教育资源,将慈善教育与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紧密融合。

  (二)对慈善教育进行常态化部署和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将慈善教育纳入每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作为思想品德课内容,开展课堂授课,以文明校园创建、主题班会、礼仪教育、国旗下的讲话、演讲比赛、文艺活动、征文比赛等多种方式,通过德育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学生做慈善事情,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增强爱心、倡导友善,共同营造团结、友爱、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丰富慈善教育方式方法。市教育局结合在全市建立26个家庭教育基地推进家庭教育的实际,将慈善教育纳入家庭教育讲座内容,倡导和引导广大家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培养孩子的仁爱之心和社会责任感。适时组织开展慈善实践活动,如为贫困地区学生“献爱心”活动、节约环保活动、“孝老爱亲”主题月活动等等,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将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根植于心,养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指导!衷心希望您继续为我市教育事业建言谋策!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张恩暐,联系电话:220837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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