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6204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C类
黄燕代表:
您在第十四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公办学校开办模式的建议”(第2016204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楼盘不断开发建设,众多的小区配套学校也将相应建成并移交教育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在移交后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学校。但是,大量新开办小区配套学校,将面临资金、编制等方面的困境,我局认为你提出的关于创新公办学校开办模式的建议十分及时,为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了一种务实的思路。
目前,在办学模式上,国内外有许多较好的经验可供参考。如,国内有上海的委托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委托管理等方式,委托部分发展水平较高的民办学校参与到公办学校的办学与管理中去,带动这些公办学校的发展。江浙的合作办学模式,由教育局整合区域内高校、市属中学等教育资源,建立校际间多模式合作、互利互惠的联动发展机制,从而实现多赢和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的增加。香港有“津贴学校”和“直资学校”模式,“津贴学校”是指政府与办学团体签订协议,办学团体按照政府的要求办学,政府对学校的经营提供一定的津贴。“直资学校”,即“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属于非营利性学校,由法团校董会或校董会管理,既能获得不低于同规模津贴学校的补助,也可收取一定的学费。国外有日本的《私立学校法》,规定政府对私立学校可采取财政援助、减免税收等措施来振兴私学。新加坡的“自主学校”政策,部分优质公立学校变成“自主学校”,政府继续拨给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同时允许学校收费,学校实行比较完全的自主管理。美国的特许学校模式,特许学校受公立经费资助,但在传统公立学校系统中独立运营,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进入特许学校,并拥有较大的自主管理权或自治权。英国的直接补助学校模式,学校可直接从教育和科学部接受补助。
上述不同的办学模式,都对我市创新公办学校模式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板。目前,正在拟定的广州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在办学模式方面提出了委托管理和合作办学的思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多元化需求。委托办学是通过政府委托管理等方式,委托部分发展水平较高的民办(或公办)学校参与到公办学校的办学与管理中去,带动这些公办学校的发展。具体做法是:推进由高水平民办(或公办)学校托管其他公办学校的改革实践,实行体制不变,运行机制创新的模式,突破现有的财政、编制等方面的约束,增加学校依法自主管理的权利。合作办学是指整合区域内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建立校际间多模式合作、互利互惠的联动发展机制。具体做法是:推动市属公办名校以建设新校区、托管等方式与非中心城区合作办学。
你提出的“公校民管”的新模式,与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中的委托管理的思路较为相似,对突破目前财政、编制等方面的约束,在学校依法自主管理方面有所创新,我局对此表示赞同。
感谢代表们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代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
(联系人:周诗根,联系电话:220836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