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22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05-18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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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超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青少年参加体育比赛购买保险的建议(第2017224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与您于5月1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广东省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系列通知要求,我市已形成以校责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机制。特别是2012年开始,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学意险)的投保工作,发动家长自愿投保。除此之外,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组队参加校外比赛,必须为参赛学生另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体育比赛意外伤害事故对家庭、学生和学校造成的损失程度。目前,投保学意险的家长不断增加,2015年保障学生数将近35万人,占校责险保障学生数的20%,较2014年增长166%。

  为更加有效的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鼓励学校、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组织参加各类学校体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体能,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2015年,市教育局在现有校园保险机制的基础上,展开了学校体育活动风险综合防范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了工作方案。2016年,市教育局就设立“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作为校责险的附加险,保险内容主要是:参加体育运动或比赛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参加体育运动或比赛过程中学生突发急性病或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导致猝死或人身伤害的;对学校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购买该险种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市教育局将就推进设立“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与市财政局、法规部门和保障机构作进一步协调,尽早推进该险种的出台,并组织学校为每个学生购买该保险。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华峰,电话:220837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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