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0-08-25 1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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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0〕132号

汪小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优质幼儿园建设力度》(第20202108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1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立法角度给学前教育定位的建议

  1997年2月5日起我市施行的《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对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范以及保障幼儿教育的扶持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国家、省陆续出台学前教育的相关文件,对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为此,我局于2018年重新开展幼儿园立法工作,已形成《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草案)》,完成专家论证, 2019年报市政府法制办,并纳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0 年立法工作计划,于2020年7月完成一审。《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草案)》围绕幼儿教育资源、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以及保障监管机制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其中就保障幼儿就近入园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二、关于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投入的建议

  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公办幼儿园建设的目标和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办园建设的奖补制度。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一是出台《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鼓励高校等事业单位和镇(街)村举办幼儿园的通知》,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镇(村)举办幼儿园。二是以“一街(镇)一公办幼儿园”为目标,全方位推动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增。三是鼓励各区创新模式举办公办幼儿园。四是鼓励利用国有企事业单位已有建筑物、中小学富余场地等举办公办园,并建立市财政奖补机制,推广花都区“腾校换园”经验。截至今年7月,我市公办在园幼儿占比已达43%。

  关于您提出的改建功能室扩大现有公办园招生规模的建议。2012年省教育厅印发了规范化幼儿园的标准,其中在兴趣活动室方面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和规模进行配备并提出配备要求。我局也会要求各区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合理配置活动室。

  关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的建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该规定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从规划编制,到土地出让、建设、移交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并注重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法律责任的明确,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同步投入使用。关于您提到的幼儿园规划与区域需求相匹配的问题,2016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学前教育设施的设置标准进行了修订,并纳入《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的方式印发实施。该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服务规模、建设规模、设置规定、设置要求和服务内容。

  关于将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逐步吸收为公办园的建议,《广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已明确, 2020年底前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到50%以上的区,其新接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租约到期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举办为公办幼儿园。

  三、关于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师资水平和教育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优化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环境。市财政自2016年开展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2018年分类调整了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1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700元,集体办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555元,同时优化了支出结构,可用于普惠性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补助,提高教职工待遇。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健全了学前教育市级财政奖补机制,市财政对各区新建、改扩建、利用已有建筑物新举办公办幼儿园等进行奖补,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今年疫情期间,印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减轻疫情影响调整生均定额补助中有关补助比例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扶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各区均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办法,完善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扶持和监管;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方式逐步解决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待遇问题。如番禺、南沙、花都、天河等区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制度。番禺区作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从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教师从教津贴奖补、创建规范化或上等级奖补、建设项目奖补、优质园考核奖补等五方面改革创新,成效明显。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约83.6%,已达到国家、省的目标要求。

  在质量方面,我市通过建立全市性园本教研体系、“文溪雅荷”幼儿园实验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整园输出等措施,促进公民办幼儿园质量整体提升。市教育院研发了有效的园本教研范式和全市园本教研技术规范,建设了一支队伍,建立了两个平台,健全了三种制度,保障了全市各级园本教研的有效落实,及时解决各类幼儿园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各区结合实际,通过划片帮扶、结队帮扶“手拉手”等形式帮助薄弱幼儿园发展。如越秀区积极发挥“联盟”“名师”“名园”带动作用,把更多的民办幼儿园纳入联盟组织,支持各联盟园创建场室资源、设施设备资源、名师资源、特色项目资源等共享清单,促进公民办园之间的共建共享共成长。

  四、关于搭建公平的幼儿教育环境的建议

  一是合理编制教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市教育部门联合市规划部门,以全市城乡规划“一张图”为工作平台,市区联动编制了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并与中小学布点规划成果整合形成《广州市基础教育设施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2019—2035年》,规划成果已纳入市“多规合一”信息共享目录。指导各区以区为单位编制未来五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结合片区规划落地实施。

  二是多途径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完善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已达83.6%。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可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三是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在读幼儿的补助方面,近年来我市根据省厅的要求,结合市、区实际首先通过推进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来开展。目前,我市资助对象范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以及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当的幼儿园(含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市 3-6 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给予资助。第二类是各区在落实上述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覆盖面。具体资助对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下一步,我局也将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承办处室: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20836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政府,海珠区政府,荔湾区政府,天河区政府,白云区政府,黄埔区政府,花都区政府,番禺区政府,南沙区政府,从化区政府,增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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