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2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0-08-28 09:58:41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A类

  穗教案〔2020〕144号

林绮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食堂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20202210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分别在7月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8月20日见面座谈。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督促和指导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

  一、加强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及食材选用

  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健委令第45号)的要求,我局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检查监督,督促和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一是对局属学校食堂开展第三方监管服务。通过加强对局属学校食堂的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立即要求学校整改,确保师生的健康安全。例如在食材方面,加强了现场食物原材料和各种凭证的检查,严格检查并要求学校不使用含转基因的食用油,建议学校选用食用品质高的食用油;检查并建议学校饭堂减少使用冻肉和冷冻库存肉比例;要求学校食堂不使用高风险的原材料,如四季豆、海鲜、凉拌食物、熟食等;要求学校小卖部不售卖碳酸饮料及高脂、高糖、高盐、高热量的零食。

  二是加强对各区学校食堂的指导。春秋两季开学前工作督导检查和每月例行飞行检查都会对11个区学校重点是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食堂的证照、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明厨亮灶”、陪餐等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据统计,2019年我市教育系统共出动6000人次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巡查,强化食品安全常态化监控,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相关规定

  一是我市学校食堂实行自营、服务外包、对外承包三种经营模式。早在2015年,市教育局会同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并征求市财政局同意,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财基〔2015〕78号),要求学校食堂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可结合实际,选择自主经营、服务外包及对外承包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其中,对外承包模式因存在管理力度弱、难以体现公益性、租金高低较难确定等问题,一般不建议采用。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委办公厅联合发文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据“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截至8月20日的统计,我市目前有注册备案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3363间,其中自营、服务外包的占2492间,配餐的有214间,对外承包的只有657间。为落实四部委办公厅文件精神,我局加强检查、督促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各学校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随着对外承包经营模式逐步退出市场,以政府名义建立全市食堂经营企业服务平台的需要性不大。

  二是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2019年,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实施细则》等文件,召开了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全市3000多所学校校长(园长)、食堂负责人、餐饮承包企业负责人签署《广东省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含小卖部)的健康证明信息以及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同时要求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关于对学校水电实施的优惠措施。目前我市学校食堂的水电价格已按国家有关文件中的居民类别价格执行,要比商业水电价格优惠。水电定价权归属广东省发改委,我局将积极与市发改委联系沟通,研究对学校水电实施更优惠措施的可行性。

  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取集中招标采购

  根据《广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实施细则》规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禽、蛋等)实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学校食堂购进的米、面、油、米粉,其生产企业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大宗食品原料的米、油要有第三方检测报告,猪肉要有“两证”的合格证明文件。学校要及时将落实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四、强化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八个确保、四个规范”,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分批分类开学时间,及时对各类学校食堂、学校供餐配送企业100%全覆盖检查验收,共检查学校食堂3561间次、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9275间次、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7592间次、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3间次、校外托管机构127间次,夯实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五、关于规范学校食堂规划建设及设立专项资金改造升级的要求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财基〔2015〕78号)出台后,我局明确要求我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规范学校食堂的规划建设工作,学校食堂建设要符合教育部、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发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目前我市学校食堂均达到B级或以上等级,A级食堂占比超过25%以上。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食堂规范化管理。一是继续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学生营养研究,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提出倡导性意见,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第三方监管服务的力度,抽取11个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进行第三方监管服务,加强对民办学校食堂的督查力度;三是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过期变质食品“清零”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四是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工作,努力使全市学校食堂都达到B级或以上等级。

  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食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袁永辉,联系电话:81739890,136822321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广州供电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