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0-09-07 15: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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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0〕168号

孙在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学生外出交通安全管理让教育真正走出校门的提案》(第403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多次进行电话、微信沟通,于8月3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十分中肯、务实,充分体现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深切关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走出校园开展素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师生集体外出的交通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每一起涉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直接触及到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甚至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市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学生外出交通安全问题,2018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德安〔2018〕57号),2019年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游(研学)等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5部门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涉校涉生集体出行用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交运函﹝2020﹞30号),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集体外出时的交通安全管理。

  一、强化安全责任,做好风险评估

  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积极加强对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外出审批(报备)等程序,严格控制活动范围,严格控制跨市、跨省外出活动。通常除安排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综合实践基地和组织参加必要的竞赛、交流活动外,原则上不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跨市的集体外出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时,各学校对外出活动内容及目的地必要性、合理性严格把关,不组织不必要的集体外出活动,不舍近求远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同时认真考察活动场所经营资质,是否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安全保障,认真做好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

  二、加强外出交通安全管理

  各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均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的人数、目的地、时间、内容、行车路线及里程、使用交通工具、车牌及数量、安全保障方案等。严格审核承办活动的单位(或旅行社)、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资质及车辆状况,并与承办单位、车辆租赁单位、车辆所有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为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外出申请备案或审批时,对承办单位、租用车辆及驾驶人员等资质进行再次复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校。出发前,学校再次审核实际承接单位、车辆、司机等是否与合同相符,杜绝层层转包、乘坐“黑车”等行为。

  三、加强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审核

  2020年2月,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了《广州市涉校涉生集体出行用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交运函﹝2020﹞30号),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旅游部门及旅行社为学校提供外出活动服务时,提供车辆所属企业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及驾驶人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指导各学校正确租用并核查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并公布“广州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方便各学校对车辆资质进行核查,各学校发现有问题可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四、加强外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校不断加强师生员工集体外出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活动项目安全等教育。积极了解参加活动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劝阻有不适症的师生员工参加活动。开展有学生参与的集体外出活动,事前告知家长活动的安全风险,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同步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学习和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逃生培训,增强师生处置活动中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活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监护责任,有条件的学校安排校医跟队,以应对突发事件。

  感谢您对我市学生外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积极与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不断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马世政,联系电话:22083768、135600289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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