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142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0-09-08 09:09:43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B类

  穗教案〔2020〕174号

钟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四条中相关工作机制的建议》(第2019225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司法局、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等进行研究办理,并于8月17日与钟洁代表进行电话、短信沟通,8月31日进行邮件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促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实施意见。2014年10月,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粤府办〔2013〕45号),我局制定《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穗教发〔2014〕93号),积极与市体育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我局严格按照以下两点要求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一是体育设施相对独立,有独立的通道进入体育设施区,或体育设施区能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二是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防范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有住宿生的学校可不向社会开放”。期间公布170所对外开放的学校(校区)名录。自《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出台以来,截至2020年1月,全市已有424所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二)规范收费行为。2016年9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3号),规范了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行为,明确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的定价管理方式、收费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优惠政策、定期报送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收入成本等内容,同时要求对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优惠政策公示、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学校所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管理。

  (三)加大学校体育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我局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基础设施改造与提升工程,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做到成熟一批开放一批。2015-2017年市区两级投入17.5亿元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共升级改造2422个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项目。2018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2亿元新改扩建和修缮校园足球场205块。2016年以来,市教育局还结合广州市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和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不断完善中小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广州市仍然有部分学校体育基础设施配置满足不了学校日常体育教学和体育训练安排,如实施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将难以保障学校正常体育教学需要。二是大部分中小学在早期规划时没有要求向社会开放,学校运动区与教学区、生活区交错分布,无法通过改造形成有效隔离后向社会开放。三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面临安全隐患和管理成本加大,以及如何进行科学运营管理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学校,明确要求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建设体育场地(馆)设施,科学合理规划运动场地(馆)的位置,将体育运动场所设置为独立区域,并有独立的通道进出体育设施区,或者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加大对学校相关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力度,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做到成熟一批开放一批。

  (二)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共享。联合市体育局做好“群体通”的宣传,推动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设施上线“群体通”平台,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提供丰富的平台订场资源。继续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校开放,同时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三)严格出入校管理。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做好车辆、人员进出情况登记,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李哲洋、江俊贤,联系电话:22083736、220837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