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055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0-09-22 16: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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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0〕206号

杨伟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或“驻校社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第505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18日进行了电话、微信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部署,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粤教思〔2007〕42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心理教师配备和心理辅导室建设,市、区教育局已拟制规划,逐步配齐专职心理教师,推进落实每两周一节的心理课程。

  二是加强师资培训。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心理教师专业培训、心理教师督导500多人次,组织3届全市中小学心理教师技能大赛,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2020年5月,部署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心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全员心理工作意识和能力。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针对今年疫情实际,邀请清华大学彭凯平教授等专家推出“守护师生身心健康”系列文章10篇,邀请高校、医院等机构心理专家开展心理防护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推送心理微课89讲、家庭教育讲座20讲、文章420篇,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为学生和家长营造轻松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四是组织“开学心理第一课”、“心理活动月”及“5.25”心理健康主题日等宣传教育活动,针对课程衔接适应、担心感染疾病、考前焦虑、亲子冲突、生命认知等实际问题,开展团体、个体辅导以及讲座活动。

  五是推进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以点带面提升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目前已创建全国特色学校2所、省级特色学校20所、市级特色学校91所。

  六是加强检查督导,市教育局从2017年起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每学期开学检查,2020年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项督导,加强督促落实和管理。

  (二)扎实开展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

  一是建立危机事件预防联动机制。针对今年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形势,2次召开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会议,3次召开专家座谈会,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推动建立市、区、校心理危机事件三级联动响应机制,教育部门与宣传、公安、卫健、文化、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学校“三预”机制。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复学前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复学前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各学校制定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心理状况排查和心理档案建设。各学校在每学期初通过测评量表、调查问卷、家访等形式对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心理状况排查,2020年排查中小学生264万多人次;对排查出需重点跟踪辅导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转介治疗,目前市教育局与市卫健委正研究推进转介机制建设;各学校从2017年起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四是加强心理咨询援助。自2020年2月初至9月15日,市、区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接受网络咨询3100例,电话咨询1400例。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团市委“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热线及时为师生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个案沟通转介机制。市妇联在11个区设立了13个“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帮助有需求的妇女儿童解决心理困扰。

  (三)加强家校联动共同呵护学生心理健康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市教育局发挥26个家庭教育基地及专家的作用,2020年录制家庭教育讲座20讲,在“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家教讲堂”;各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微信公众号、QQ群等途径向家长宣传亲子教育知识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有效与子女沟通,做好家校协同育人。

  二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台联合广州市惠爱医院等有关单位编印《疫情下青少年心理防护问答》《疫情下儿童心理防护的家长十八问》,为家长提供疫情期间儿童心理防护指导。推出“广州12355卫宝课堂”,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亲子教育等55期微课。2016年以来,团市委研发面向学生父母、监护人“育苗教室”等系列主题课程和服务共225场,累计服务25000多人次。

  (四)加强社工服务助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探索打造“青年地带”社工专项服务品牌。市民政局、团市委开展“青年地带”青少年社工服务项目,设立专门服务站点、培养专项社工人才,重点为有心理行为问题的青少年、困境青少年等提供心理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等社工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推动制定青少年社工服务指导性规范,梳理总结经验,探索形成广州特色青少年社工服务。

  二是持续开展“驻校社工”服务项目。在海珠区实施“驻校社工”服务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共同投入215万元,配备19名社工,在海珠区12 个学校开展驻校社工服务项目,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人际沟通辅导、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针对教师配套开展压力舒缓、沟通技巧培训等支持性服务,有效改善教师群体的情绪压力和师生沟通情况,促进社工专业支持与教师教育功能的有效联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驻校社工”等形式进行补充和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出台工作意见,加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师,组建全市学生心理问题研究专家团队,建设心理教师工作室,积极开展培训督导,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全体教师培训必修内容。

  (二)加强专业机构建设。建强市、区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推进学校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热线、市妇联“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等联动,指导区、校结合实际开展共同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三)积极发挥“驻校社工”的服务功能。总结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广州青少年社会工作实务模式,鼓励各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引入心理专业“驻校社工”,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情感支持。完善社工培训机制,提升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水平。

  (四)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整合学校、医院、社工等各类资源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主动寻求心理服务的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新媒体的运用传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张恩暐,联系电话:220837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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