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42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5-14 14:49:0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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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1〕146号

邱虹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限制中小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建议》(第20212142号)收悉。衷心感谢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小组;3月9日及4月29日与您进行电话沟通,进一步了解建议诉求,以及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意见;4月20日起草建议答复初稿征求您的意见。根据您的意见,我局对建议答复文稿进行修改完善。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指出了当前中小学生使用电子产品过度,严重影响我们下一代的身心健康的现状,分析了现代科技产品虽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应该预防其潜在危害,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一、关于中小学教学应以线下教学为主的问题。

  我市的中小学教学一直是以线下教学为主,同时也按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以线下教育为主,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进行探索。

  在2020年疫情期间,为保障全市学生居家学习,市教育局下发了《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印发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工作指引的通知》,全市开展线上教育。通知明确要求:线上学习以课程标准的达标为宜,严禁超进度、超要求、超标准教学。对小学低年级线上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其他年级学生线上连续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疫情期间中学线上教学每天实际不超过3小时;小学低年级没有作进行线上教学的统一要求,小学高年级线上教学不超过2小时。

  同时,通知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通过增大休息间隔、做视力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等方式,做到劳逸结合,保护视力,增强体魄,保障身心健康。指导学校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教学安排,安排学生线上学习、自主学习、综合实践、亲子讨论、阅读名著名篇等多样化学习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开展线上教育的规范指导工作。

  二、关于线下学校教学原则上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间不得超出总教学时间20%的问题。

  2018年8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2019年10月,为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指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三、关于不能布置需使用电子产品才能完成的家庭作业的问题。

  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广州市教育局转发了上述文件,且明确要求各中小学严禁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四、关于中小学生不得携带智能电子产品进学校的问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需经学生家长同意且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我局还细化了手机等智能电子产品配套管理措施,布置了教育引导、督导检查等相关任务。我市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并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相关教育,指导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要将学校手机等智能电子产品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学生电子产品使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雷凤宇,联系电话:22083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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