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365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5-14 17:55:4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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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1〕153号

陈茵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升初摇号政策下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的建议》(第2021236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4月30日、5月6日与您进行了电话和微信沟通。经综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分析了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存在的生源不均影响教学进度等问题,并提出了鼓励优秀校长教师校际流动、提高一线教师待遇、加大宣传引导以改变观念、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等具体建议,对我市进一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感谢您的建议和支持。

  一、关于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资源流动

  2018年,市、区两级教育、编办、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围绕编制总量、岗位结构、人事关系、交流轮岗、退出机制、权益保障等方面初步确立区、校权责关系,旨在推动校长、教师的跨校流动,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实施以来,2019年,11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数为34485人,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数3735人,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10.83%;其中骨干教师1462人,占交流轮岗总数的39.14%。2020年,11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数为33723人,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数3515人,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10.42%;其中骨干教师1313人,占交流轮岗总数的37.35%。2021年,各区将继续推动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教师统筹调配力度,促进师资均衡。

  二、关于提高一线教师队伍的待遇

  (一)公办学校教师待遇方面。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市人社、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通过统一规范各区绩效工资标准等一系列措施,使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今后将继续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要求,保障公办教师工资待遇。

  (二)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方面。我市于2015年起设立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为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2021年起调整为2.5倍),并支持年收费标准不高于上一年度我市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达到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和年金制度,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20年市区两级财政共下达专项经费12008.74万元,惠及全市275所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1万余名专任教师。同时,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把是否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待遇、是否依法为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是否执行我市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和年金制度等纳入年检内容。此外,我市从2014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的申报和遴选工作,2020年从463名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中遴选出排名靠前的400名申请人为拟入户人员,最终办理入户卡390人。

  三、关于改革教育评价机制

  2020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后,我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和宣传,准确把握《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改革部署,系统谋划广州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今年1月,市委教育办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属各高校、局属各单位发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增进社会共识。此外,还对照《总体方案》的内容,结合广州事权,提出我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举措,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育人观。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关于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0年,我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出台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在我市平稳落地。为最大程度保障学生选择权,2020年起,我市根据“公民同招”要求对招生日程作了适度调整,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分别明确后,安排公办民办小学、公办民办初中同日组织新生注册。由学生根据公办、民办学校录取结果选择确定注册学校。政府兜底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位。2021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延续了这一做法。

  五、关于查处违规招生净化教育生态

  一直以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规招生情况,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况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核减招生计划等。

  对于涉及教育生态的网上舆情信息,我市结合“清朗”等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属地网络平台互联网信息内容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增强对各类个人及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2020年11月,我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调研,研究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举措,以推动我市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经营管理。2019年以来,市税务局通过随机抽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对29户教育培训企业开展税务稽查,查处了部分培训机构少计培训收入、多计成本、接受虚开发票等违法问题,依法追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作出行政处罚。市教育、网信、税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继续发挥职能,协同打击有关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鞠研娜,联系电话:220836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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