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263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5-17 18:28:0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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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1〕158号

  雷建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进一步推动随班就读,落实特殊教育政策的建议》(第2021226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雷建威代表于5月1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和市民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19所特殊学校,其中市残联直属3所,市民政局直属1所,市、区教育局直属15所,2020年南沙区启慧学校建成开办,实现各区至少有一所特殊学校的发展目标。全市约1000所普通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普通学校共建有资源教室260余间、特教班55个。

  截至2020年12月,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率达98.86%。根据《广州市教育统计手册(2020年)》数据,我市特殊学生共5757名,其中随班就读学生2421名,占比42.05%。

  二、目前我市随班就读有关重点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我市以融合教育为导向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特教班教师配备的实施意见(试行)》《广州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规范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安置、资源条件支持、教师队伍建设、转介安置评估等对各区做出工作指导和要求。

  2021年4月,经市领导同意,我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八部门联合建立了广州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我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并明确各部门在我市特殊教育发展中的主要职责,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特殊教育的体制机制建设。

  (二)探索优化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教育、转介安置等工作流程。

  目前我市特殊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已形成“特殊学校就读、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元安置方式,同时探索分片区就近相对集中入学模式,不断优化特殊儿童少年适宜、就近的教育安置形式。

  入学评估是保障残疾儿童获得适宜有效安置的基础,目前,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主要由各区教育局会同残联、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我局通过“特殊教育财政补助项目”为各区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同时正探索成立广州市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库,为各区特殊儿童少年安置提供专家意见。2020年12月,我局印发《广州市特殊儿童少年转介安置办法(试行)》,明确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再安置“申请、建档、评估、转介、安置、跟踪”等流程和工作要求。

  信息技术支持方面,残工委在《广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预防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和残联信息库共建共享”服务重点项目,我局将积极利用该项目优化多部门协作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

  (三)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特教班教师配备,推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为加快推进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特教班教师配备,2020年,我局出台《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特教班教师配备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各区提出“2021年底前,为本区50%以上数量的资源教室、特教班各配备1名专职教师。2022年底前,为所有资源教室和特教班配齐专职教师”的工作要求。广州市启聪学校(市级听障学生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广州市启明学校(市级视障学生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广州市康纳学校(市级孤独症学生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成立巡回教师队伍,定时对普校特殊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加强普特校联系。各区特殊学校同步开展巡回指导有关工作。

  针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我局出台《广州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指导意见》,以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支持体系、完善管理评价制度、待遇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建设现代化、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专兼结合、专业化水平高教师队伍为目标,提出“积极推进广州大学等区域内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建设。落实市属高校师范类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师范生必修特殊教育学分的要求,优化随班就读工作必备的知识和内容,提升师范毕业生胜任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将特殊教育教师招聘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范畴,简化招聘程序、缩短招聘时间,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进入特殊教育领域工作。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等指导意见。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的设置事权在教育部,且教师资格笔试、面试为国考,采用统一题库,广州市无法在教师资格笔试、面试中增加融合教育内容。目前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均开设有特殊教育专业,我市将指导各区通过招聘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并已考取教师资格的人员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我市依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加强特殊教育类课程开发建设,开设特殊教育类全员培训课程并积极推进开设的10个特殊教育类专项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等。为推进高水平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我局组织实施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并推荐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利用新知识、新概念有效指导教师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加大特殊学生教育普惠力度。落实《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实施特殊学生15年免费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听障学生和视力障碍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送教上门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

  2021年,在残联部门残疾人生活补助基础上,出台《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的实施意见》,以办理残疾人证为前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学校同级财政提供在校特殊学生营养午餐补贴(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五)加强督导工作。为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政策落实到位,省人民政府督导室将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纳入《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要点》,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提出“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标准”“各区建成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学校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员生比例符合标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专职资源教师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四个工作要点;为准确掌握残障儿童随班就读情况,我局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其纳入广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监测工作指标体系的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有关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结合代表建议,以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公平教育的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随班就读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承办处室:基础教育处,电话:22083683、2208367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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