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220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5-18 16:54:54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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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案〔2021〕165号

陈少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多元化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建议》(第2021222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陈少华代表于5月12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专门教育学校建设情况

  目前,广州市新穗学校承担我市专门教育任务,该校于1997年成立,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协管,有石榴岗(校本部)和石井两个校区。石榴岗校区在全市范围招收初中阶段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心理及行为偏常、家庭难管、学校难教的不宜在普通中学就读的男生,实行半封闭式、准军事化、小班额、寄宿制的专门教育管理,目前开设10个班、初二和初三各5个班,学生共195人;石井校区(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由新穗学校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办学,新穗学校校长担任法人,采取全封闭、军事化、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刑矫工作,学校负责义务教育工作,合作双方对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目前开设18个教学班。

  二、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经验。

  一是多方力量参与。市新穗学校的办学得到各级各单位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专门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向新穗学校派驻民警或者干部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有效协管,还有省、市委政法委、省市公检法司、团市委、财政、民政、妇联、各级各部门关工委、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驻地政府部门、各区教育局和普通学校等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另外,还有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指导和学术支持。

  二是保障经费和编制。按照普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教育经费的8倍拨款(盲聋哑类残疾学生标准),落实新穗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对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只收伙食费和住宿管理费。从事工读教育满15年并在工读教育岗位退休的教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在职时基本工资30%的特殊教育津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已按照教职员与学生的比例标准核定了学校所需的教职员事业编制数。

  三、我市专门教育政策研究情况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出台,明确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有关工作。同年,我局组织市委政法委等12部门就我市专门教育发展思路开展座谈,形成《广州市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工作思路》,并于10月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到贵州、湖南实地调研当地专门教育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委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系开展广州市专门教育政策编制研究工作,目前已形成我市专门教育发展的初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完善我市专门教育发展的工作思路。从建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建立多功能、多层级、具有广东特色的专门教育体系,在不同类型校区招生对象入学程序和入学期限等方面继续加强研究讨论。

  二是适时出台有关政策文件。省教育厅已多次召集有关地市研究专门教育政策,具体将等省专门教育政策文件印发后再出台广州市文件,我局将结合委员建议和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市文件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

  感谢对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承办处室:基础教育处,电话:22083683、2208367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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