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67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1-10-01 18:30:5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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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案〔2021〕211号

梁丽珍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优化教育系统艺术比赛及展演规则的建议》(第20212067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与你们于4月23日、9月10日进行座谈交流沟通,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不断丰富我市中小学生艺术比赛展演平台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校结合美育课程和学生社团活动,各学校建立各类艺术社团,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管乐弦乐、儿童戏剧、粤剧、语言艺术、艺术实践工作坊等群体性活动,组织绘画、书法、篆刻、手工艺、非遗文化展示等个性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样美育实践活动,培养1至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2020年,我市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共6436个,开展社团活动102436场次。2021年,举办第六届“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活动,包括中小学器乐、舞蹈、合唱、美育优秀创新案例、师生书画及手工艺比赛、艺术工作坊、第三届农村和外来务工子女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展示等,为学生提供交流展示平台,促进学生审美素养提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通过文艺赛事及展演的发展和推动不断丰富文艺创作比赛项目种类,形成包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少儿艺术等类型艺术赛事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艺术赛事展演活动。其下属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文艺进校园活动,在开展各类文艺比赛时,也邀请中小学校参与。

  我局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学校美育工作的各项要求。教育部与省教育厅举办的艺术赛事活动对象与分组中明确,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我局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做法,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和少年宫等举办“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活动,为学生提供交流展示平台,促进学生审美素养提升。参加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如广州大剧院、星海音乐厅、广东艺术剧院等)旗下青少年艺术团体培训的在校学生,可通过所在学校或所在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据了解,部分表现优秀的学生也已代表学校团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事活动。

  建议中提出的将具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机构旗下青少年艺术团体纳入各类艺术比赛参赛资格,鉴于目前会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文件要求冲突,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未明确之前,我市公共文化机构及旗下青少年艺术团体不属于校外教育机构的可以积极参加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组织的各类面向全社会开展的艺术赛事活动。

  二、坚持规范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比赛展演规则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艺术赛事活动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艺术展演活动文件通知要求和规则办好赛事活动。每年组织“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活动明确参赛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的学生。关于展演活动组别安排,基本固定如下: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少年宫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面向群体的合唱、群舞、器乐合奏、语言艺术类等艺术表演类项目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活动,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历来展演的规则进行分组,确保分组符合中小学校教育规律。针对面向学生个体的绘画、书法、篆刻和手工艺作品等比赛,在目前按学段分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细化按参赛对象的年龄进行分组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合作,积极探索与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合作开展艺术展演的模式,探索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参与的赛事活动,积极创造更多适合并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美育教育活动,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展演机会与艺术体验,更有力地推进普及提升中小学校美育工作水平。

  感谢你们对广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广州教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叶静,联系电话:220838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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