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2-05-31 18:50:4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C类

  穗教案〔2022〕150号

雷建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进行我市特殊教育立法的建议(附法条草案)》(第2022221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认真研究,并与雷建威代表于5月25日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部门联合出台特殊教育政策推动特殊教育发展

  为积极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出台特殊教育政策。2018年,出台《广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完善了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提升了特殊教育质量,促进了教育公平。截至2021年底,系统统计数据显示我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率达99%。特殊需要学生融合教育比例超过50%。2016年至2019年,先后出台《广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广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市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重视我市特殊教育两头延伸,进一步推进我市中等职业特殊教育。2019年,印发《广州市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质量监测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有效推进和规范我市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2017年至2020年间,加大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特殊学生受教育权利,完善了特殊学生免费教育政策,给予残疾学生特殊扶助和优先保障,先后出台《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残疾人教育扶助办法》和《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的实施意见》。2020年,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特教班教师配备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优化随班就读模式、规范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特教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进我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目前我市普通学校建有资源教室286间、特教班64个,资源教室覆盖11区、特教班覆盖10区。2016年至2021年,先后印发《关于特殊儿童少年转介安置的指导意见》、《广州市特殊儿童少年转介安置办法(试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加强了残障儿童早期诊断,完善了特殊儿童少年转介安置的运行机制。2018年至2021年,先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提高我市残疾预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特殊教育专家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近期将出台最新政策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前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尚未出台。近期,我市将根据国家、省的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要求,基于我市特殊教育实际情况,科学研判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发展提升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研制我市“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因此,立法的时机尚不成熟。

  三、基础性工作尚需夯实

  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四级安置网络建设;逐步增加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资源;不断推进融合教育,全市开展融合教育的普通学校逐年增加;成立了市级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但基础性工作仍需不断夯实,如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资源室需加强建设,特殊儿童安置的质量有待提升;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职能还有待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工作需打开局面,融合教育需全面推进等等。总的来说,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尚需夯实。

  鉴于以上意见,我市今年暂不启动特殊教育立法工作。广州市特殊教育立法2021年被列为我市立法预备项目;2022年列入我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的第一类法规项目;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承办处室: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2083683、220836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