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13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穗教案〔2023〕90号
曾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思政教师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的建议》(第2023213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4日进行了电话和微信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专职教师配备的建议。我市强化教师机构编制保障,《2023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指出“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下一步将在核定的学校编制总数内做好思政教师配备保障工作。预计2023年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比例达到60%,初中高中达到90%;2024年小学达到70%、初中高中达到100%,提前一年达到教育部明确的配备工作目标。
二、关于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的建议
一是建立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已印发《广州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各级“依托党校、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发展机构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师德师风、形势与政策等学习教育,确保思政课教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天的集中脱产培训,并纳入在职(岗)培训学时记录”。全市层面,开设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课程,2020-2022年全员培训中共开设思政类培训课程468门次,共培训教师约9.03万人次;开展思政课教师专项培训,2020-2022年举办4个思政类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培训班,共培训教师约500人次。下一步,将依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加大思政类课程资源建设力度,满足思政课教师培训需求。推进市级专项培训,引导教师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学科教育,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已印发《广州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拓展思政课教师培训渠道,组织思政课教师实地了解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实地考察和比较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各中小学校将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原则上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外县(区、市)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可组织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在比较分析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是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为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中小学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全面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2月,市教育局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对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包括思政课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给予经费支持,所需经费按照财权和事权划分原则,由学校同级财政支付。市属学校在职教师学历提升所需费用纳入学校所属部门预算统筹解决,同时要求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学费支持政策和支持标准。
三、关于优化思政教师激励机制的建议
一是关于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评审。自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对思政课教师实行学科组单列评审,进展顺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2022年12月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向一线教师倾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要求,组建专家团队研制我市中小学思政教师职称评审补充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后按规定试行,切实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二是关于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达到评审标准的所有学科教师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且不设评审比例或通过比例。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教基〔2022〕5号),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向思政课教师倾斜,中、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教师队伍平均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黄俊辉,联系电话:220837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