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0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C类
穗教案〔2023〕92号
黄筱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及异地中考工作的建议》(第2023202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黄筱瀛领衔代表在4月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综合市财政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和各区政府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保障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机会等建议对我市推动下一步工作很有启发,我们会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研究你们所提的建议,进一步指导各区优化服务并力求继续扩大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受惠面。
一、我市基本工作情况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来穗人员服务工作。据统计,2023年3月,全市义务教育在籍随迁子女共53.85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有24.98万人,占义务教育在籍随迁子女人数的46%,其余就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均享受购买学位服务。全市在籍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学位服务)达100%,基本实现“两为主”的工作目标。
二、关于保障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机会
(一)扩建学校学位
我市编制《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全市新增基础教育学位40万个、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30万个,并将实施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纳入重点工程中统筹推进实施。2021至2022年,已通过新改扩建等多种方式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约23万个。
(二)完善入学政策
2016年,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区以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的方式,努力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随迁子女,或符合申请所在区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在辖区内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对不符合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区以积分制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凡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均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按积分制入学方式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实施意见》还明确各区通过公办学校和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人数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即2017年至2020年逐步由50%提升到70%。经努力,2017年至2020年,各区都超过了既定目标,2021年和2022年超过80%的比例。
(三)实施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
我市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经费拨款和免课本费补助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2〕1号),明确了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就读学校和学籍所在学校一致(即“人籍一致”)的学生(包括就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均能享受购买学位服务;购买学位服务的标准原则上按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实施。2022年,市级财政划拨约9.7亿元支持有关区开展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工作。目前,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工作顺利实施,保障了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
三、关于提高公办普通高中非户籍生招生计划占比
近年来,我市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对继续升读普通高中的愿望持续高涨。我市大力推进普职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的升学工作。2018年,印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在落实我市初中毕业的随迁子女能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基础上,将随迁子女报读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由“四个三”(即监护人在广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购买社会保险都满3年,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调整为“两个有”(即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同时,面向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原来的8%,调整为8%至18%,进一步扩大了随迁子女在我市升读公办普通高中的机会。
四、关于健全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信息公开机制
我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严格按照教育部统计指标和口径进行统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数据均按照教育部统计公报的内容、格式并参考其他省市公布数据情况进行公布,已基本满足政务公开数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因此,对于相关数据信息,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提供,尽力满足群众需求。
五、关于保障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知情权及参与权
为保障来穗人员知晓我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区教育部门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一是通过来穗人员“融合大学堂”,邀请职能部门人员介绍积分入学相关政策。二是落实涉及民生工作政策主动公开的规定,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主动公开、发布当年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对当年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和引导,并结合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会同当地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发布积分入学申请通知、公布积分入学招生计划、组织填报志愿等信息。如:2020年6月22日,花都区发布了《2020年花都区积分入学可提供学位说明》;2021年1月14日,海珠区发布了《2021年海珠区积分入学温馨提示》;2022年3月17日,黄埔区发布了《2022年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等。三是下沉到基层接受现场咨询和开展答疑,部分区教育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会同辖区的街道机构,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宣传该区积分入学政策、组织工作,如2019年3月29日,番禺区沙头街在社工服务站(来穗人员之家)举办“积分入学”政策宣传讲座,共吸引了50多名来穗家长参加;2022年5月,花都区花城街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早谋划、练内功、便群众和严防控四举措,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和各个社区LED显示屏等载体加大宣传积分入学工作。通过宣传工作下沉到街道、社区,解答来穗人员的疑问,形成合力,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市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黄炜雄,联系电话:220836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财政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