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1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3-05-05 16:07:5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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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穗教案〔2023〕120号

黄筱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助教陪读制度,推动广州特殊需要学生随班就读的建议》(第2023210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民政局、残联等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3年4月24日与您短信沟通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特殊教育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国家、省、市特殊教育一期(2014-2016)、二期提升计划(2017-2020)陆续出台,在特殊教育对象、义务教育普及、融合教育具体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财政补助等方面逐步明确要求,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在残疾儿童安置上,出台残疾儿童转介安置的实施办法,首创中等职业学校“启能班”教育模式,横向四级安置体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送教上门)和纵向各学段(学前—义务教育—高中)层次结构较为完善。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在办学资源建设上,累计建成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教室328间,特教班71个。各区均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目前全市有19所特殊教育学校,每区至少1所,涵盖聋校、盲校、孤独症学校、培智类学校等多种类型。在体制机制建设上,2021年建立了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进一步推进分级分类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出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指导意见。在教科研指导上,依托市教研院开展特殊教育校本课程、个别化教育课程建设。市教研院成立了德育与特殊教育研究所,搭建了“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在经费保障上,通过学前据实减免保教费、高中学生资助等方式实现特殊学生15年免费教育;通过市级专项项目,补助各区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课本费和融合教育场地建设经费,2020年出台特殊学生营养午餐补助政策,普惠力度逐步加大。

  2023年1月31日,我局会同七部门联合研制的《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市“十四五”提升计划》)正式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通过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完善保障机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等方面举措推动我市特殊教育适宜融合、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形成适宜每一名特殊儿童、公益普惠、高质量发展的广州市特殊教育模式。

  二、有关完善助教陪读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制订、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研究制定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我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也明确了“逐步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助教陪读制度”,我局将在国家、省具体政策精神指导下,逐步完善助教陪读制度。

  (二)切实发挥学校作为融合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提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质量,依托市继续教育评估中心做好普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分级分类针对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等,开展全员培训和市级专项培训。2021年以来,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共开设特殊教育类继续教育课程78门次,培训教师6.9万人次。2019年以来,市级专项培训已举办幼儿园教师融合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班、资源教师专项培训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种子教师”培训班,帮助教师掌握融合教育与随班就读政策知识,树立融合教育理念,针对随班就读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与普遍规律性,运用特殊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2023年计划举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种子教师”培训班,努力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特殊教育教学的能力和素质,满足特殊需要学生的成长和教育需求。

  除做好市区两级特殊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已推动成立四个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各区均建成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的巡回指导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广州已有的助教陪读经验和实际,进一步做好助教陪读理论研究、政策保障等工作,同时,鼓励各区先试先行开展相关探索。继续通过“融爱行”项目,支持相关机构助教人员开展特殊儿童幼小衔接培训活动,逐步探索在助教陪读领域加强政企进一步合作的可能性。

  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特殊孩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刘宇立,联系电话:22083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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