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3-07-13 11:19:5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A类

  穗教案〔2023〕172号

郑子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我市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412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委编办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7月5日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特殊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19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中,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直属特殊学校15所(各区至少有1所特殊学校),市残联直属3所,市民政局直属1所。截至2022年底,开展融合教育的普通学校共1235所,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安置率达99%,特殊需要学生融合教育比例超过50%。目前我市普通学校建有资源教室328间、特教班71个,资源教室覆盖11区,特教班数量逐年稳步增长,巩固确保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零拒绝”。

  二、我局落实提案建议的工作情况

  (一)关于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高效运行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建议。

  2021年,我市组建了广州市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组,专家人选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汇聚教育、医疗、康复、法律、社会组织等领域专家代表,包括两名特殊儿童家长代表。为有效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我局同步制订印发了《广州市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专家组职能、专家日常管理部门职责、专家所需条件、选聘流程、权利与义务等事项,并明确专家组日常管理部门设在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优化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与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的分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政策咨询、专业引领、科学研究、对残疾儿童开展入学评估等职能”。目前,各区均成立区级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小一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评估、政策咨询等方面切实发挥委员会职能。市级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通过实地调研、个案指导等形式,指导区、校受理转介安置需求、开展课程调整和教学优化等工作,完成每区至少1次的调研走访,辅导个案超100例。

  (二)关于持续加大特殊教育资源投入力度,确保残障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效实施的建议。

  持续投入市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我市除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和课本费补助外,通过市财政专项补助对各区普通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提供经费支持。2023年,将市财政对普通学校新建资源教室、特教班分别给予20万元和30万元每间的补助正式写入《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完善修订《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明确继续实施特殊学生学前至高中15年免费教育,切实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水平。

  持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一是开展广泛培训。我市开设多个特殊教育类教师专项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骨干教师等。2023年起要求全市所有教师必须在每个培训周期内通过“广州继教网”选修一门特殊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实现教师全员的特殊教育培训。二是加强人员配备。目前我市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成率超80%,已建成资源教室180间,配备专职资源教师186名。各区均成立区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依托现有资源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关于健全特殊教育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启动特殊教育政策落实质量监测评估的建议。

  一是加强重点指标监测。开展特殊教育常态化督导与评估,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与评价范围;每年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任期绩效考核评价。以评促改,推动特殊教育事业高水平发展。二是发挥资源中心质量评价功能。《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推动健全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体系,发挥资源(指导)中心对融合教育的质量评价等功能。目前,在广州市视障、听障、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指导(资源)中心工作的基础上,正在筹划依托广州市教研院建立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助推我市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推动特殊儿童特殊教育发展,推动各部门联动,在政策落地、资源保障、队伍建设、管理规范、创新发展等方面下大力气,结合工作实际推进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使人员配备更加合理、充分,不断提升特殊学生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刘宇立,联系电话:22083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编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