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3-07-28 16:58:0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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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23〕191号

钟卫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第4069号)收悉,感谢您对广州市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进行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27日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市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2023年春季学期是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首个学期,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针对校园疫情防控,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带队到现场督查检查,落实校园多病共防,有效处置校园聚集疫情,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持续强化校园主体责任。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重大判断、对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对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校园防控专班的指导下,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认真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学校、属地社卫、疾控部门职责,压实学校及幼儿园主体责任,有力保障了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开学和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开学返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防控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市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教育防控专班于1月3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各学校及时修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培训与演练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感染师生康复指导,指导各区各学校建立健全师生员工感染情况、基础疾病情况、突出心理问题情况、疫苗接种情况“四本台账”,各级各类学校正常开学。

  三是动态监测和研判校园新冠疫情形势。加强与卫健、疾控部门的联防联控,通过传染病网络报告监测3-18岁群体日常发热及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定期通报学校及幼儿园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在体育中考和中、高考前等关键节点每日统计分析相应群体学生发热及新冠病毒感染数据,为防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态化对接机制,确保每起聚集或散发疫情均由卫健、疾控部门具体分析研判,对防控要求、停课条件及恢复线下教学条件等均依规范进行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学校专业队伍能力建设,举办学校卫生健康促进人员培训,组织6期中小学校幼儿园24389人次医务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举办第五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心理咨询案例督导,共300余人次参与培训。推送科普推文43篇,设计制作甲流、诺如等防控宣传海报和宣传册11220份派发至各区各学校,广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微博端共发布有关预防新冠病毒的科普类稿件17篇,学生和家长传染病防控意识普遍增强。

  五是改进学校公共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各区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通风消毒等预防措施。加强学校重点场所、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结合开学前、中高考等关键时间节点和每月飞行检查,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的检查督导力度,防止病从口入,确保饮食安全。坚持多病共防,印发《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引和传染病食品安全月度风险提示表》,与卫健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报告和预警,落实症状监测和网络直报等工作,强化诺如、甲流、登革热、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预防和有效处置。

  六是夯实服务保障。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推出“校园健康”指南,明确校园管理、健康监测、体育运动、个人防护、校内重点场所、应急处置、心理健康防护等健康指引。下发《师生健康状况调查表》,对师生感染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进行摸排,建档立卡。加强心理健康排查,对离异、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及患慢性疾病、中途转学等特殊群体做好跟踪服务。指导高校和有非穗生的其他各类学校抓好学校健康驿站建设,按照不低于15个床位/千名在校生或非穗生的标准设置驿站床位,配备足量医护、服务和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器材。指导各学校按照学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冠感染相关药物和检测试剂,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保持专业救治绿色通道畅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学生发热和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的监测研判,协同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对聚集或散发病例进行规范处置,做到公、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一盘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正常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筑牢筑实校园疫情防线。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市教育事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范东阳、谈蔚清,联系电话:22083733、220838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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