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8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4-08-21 14:58:18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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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案〔2024〕271号

杨静山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放课后学校运动设施让全民健身更好的动起来的提案》(第4080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研究办理,并于8月2日与杨静山委员通过座谈会面谈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教育局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空闲时间向社会有序开放。一是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公众开放。个别区教育局开始实施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面向辖区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比如,花都区教育局选定具备开放条件的135所中小学校,节假日向本区、本学校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二是市教育局每年动态开展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隐患排查,确保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确保学校定期对体育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安全有序。

  二、关于合作模式、国企负责维护与更新方面

  2024年7月,市教育局已组织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情况摸查,重点摸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情况、是否具备开放基本条件、开放情况、管理模式等。广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管理模式包括: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管理、青少年俱乐部管理、与街道社区(镇村)联合管理、学校自行管理等。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要求,市教育局加强对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的指导,鼓励社会力量、包括国有企业依法依规通过规范程序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三、关于全民健身运动平台建设方面

  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市体育局推进体育场馆开放信息化建设,配合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上线“群体通”。通过“群体通”平台公开场馆开放的时段、区域、项目和相关服务,公告使用体育场馆的程序、途径和办法。借助市体育局的“群体通”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构建了“一网统管、一键预约”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预约平台。

  四、关于允许学校与运动机构共建体育训练营方面

  我市中小学校以“双减”政策为契机,将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列入课后服务“标配”项目,以班级、社团、兴趣小组为单位开展体育锻炼活动,通过规范程序引入第三方包括运动机构进校开展运动项目,充分提高校内体育场地课后使用效率,落实课后托管学校体育场馆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助力提升学生体质。目前,11个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现课后托管期间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本校学生开放。考虑学校体育场馆属于国有资产,相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问题应当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资〔2021〕40号)规定执行。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的指导,确保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体育训练营。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市教育局将尽快修订出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二是加大对学校相关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力度,改造学校体育设施条件,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做到成熟一批开放一批。三是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新政策、新机制和新模式。积极探索引入国企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运营管理。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学校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刘晔,联系电话:220837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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