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办理毕业登记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登记须知》,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7日11:00-6月22日17:00,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
1、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网上提交申请时,可选择的初审地点仅限于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2、请考生结合我市各区现场初审的时间及自己情况,合理安排网上提交申请时间。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重要提醒
(一)助学机构考生个人也可按此通知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本次办理毕业申请时,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三)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四)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从2019年起,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
(六)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