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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5-25 10:08:4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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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招考办,各自学考试有关考生: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并结合我市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的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申请

  各区招考办要根据《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登记查卷考生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在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有疑异的,须在5月28日- 29 日工作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准考证号,前往指定地点登记查卷申请(申请地点见附件),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查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成绩复查范围

  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三、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通过系统中的“查卷结果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复查结果;也可向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我办将通知考生领取书面通知。


  附件:2020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广州市各区查卷申请地点.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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