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业务工作 > 招生考试

关于做好广州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0-09 11:12:54
  • 来源: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广州市实际,现就2023年高考报名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在校应届生的报名时间由各学校在11月1日至1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本校考生。社会人员的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11日,建议提前向报名点咨询核酸阴性证明要求。因11月5-6日周末时段报名压力较为集中,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建议社会考生尽量避免该时段前往报名,确需在此期间报名的,也提前向报名点咨询预约(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报考地点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地点按《通知》要求执行。对于往届毕业生,只接受广州市户籍考生或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技校)毕业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考。在广州市社会培训机构复读的往届生,原则上由机构集体安排到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其他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应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三、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各报名点须通过“广州市高考报名派号管理平台”采集考生证件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学籍户籍相关审核。派号管理平台将于10月下旬开放,报名点可提前收集考生证件和有关材料,错峰采集和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无法生成考生号,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对于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各区招考办应在11月18日前确定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并汇总上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资料汇总工作要求

  各报名点在确认报名资格时,应同步收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考生加分资格申请和需省招生办协调回原籍报名的考生申请,在报名结束时汇总上述3类考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区招考办。区招考办需在11月15日前将名单和材料汇总报送我办。其中,申请加分资格考生的材料原件应送区招考办审核,每份复印件上须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署核准人姓名和日期,并加盖区招考办公章。申请优先录取考生的材料复印件由区招考办留存备案,无需上送。

  除上述事宜外,其他报名安排按《通知》要求执行,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含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应切实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班主任等渠道将《通知》传达到每个学生(含外出学习、集训和实习的学生)。同时,报名期间,各报名点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广州市2023年各区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点.docx

       附件2: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