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初中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
广州市2023年初中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已结束,已于12月14日15:00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方式
考试成绩将通过以下2种方式公布:
(一)所在学校(报名点,下同)通知。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获取本校成绩数据,通知考生个人。
(二)微信查询。考生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招考查询—初中学考”栏目,凭准考证上的考生号、证件号及考试校验码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呈现和使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地理、生物学、艺术、信息科技等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录取参考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三、成绩复查办法
(一)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疑议,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所在学校统一登记填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登记表》(见附件),并通过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成绩复查名单。
(二)成绩复查申请及录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事项为成绩是否漏评漏记、考生答题数据是否完整,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
(四)对复查后发现成绩有误的考生,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其成绩进行更正,并在12月18日前通知所在学校。成绩复查无误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