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我局拟定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日至4月13日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经梳理汇总,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共收到意见建议691条,其中属于对本政策的意见建议共计12条,经研究,采纳6条,部分采纳3条,不予采纳3条;其他不属于对本政策的意见(包括求助类、咨询类、投诉类等)共计679条。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支持广州的政策,望严格落实。 | 采纳 | |
2 | 关于2020年1号文的废止问题。该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这种提前告知有效期的做法,可以增强公信力,让社会和家长对新的政策有一定合理的预期,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建议废止尚在有效期内的文件。建议继续执行2020年1号文的前提下,再增补新的内容,以避免让家长产生朝令夕改的印象。 | 部分采纳 | 新《指导意见》拟整合2018年和2020年两份义务教育招生规范性文件,是对现行政策的延续和完善,不是朝令夕改。 |
3 | 关于特殊类型学校的招生问题。附件1提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学位(或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开设港澳子弟班的学校等各类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可能会存在两种解读:第一,这些特殊类型的学校,只针对民办学校。第二,这些特殊类型的学校,也包含公办的学校。在主体文件《指导意见》中,没有对这些特殊类型的公办学校如何招生的明确规定,这些公办的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等,他们怎样招生,社会对此是糊涂的。建议予以明确。 | 部分采纳 | 实际主体文件对公办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已经非常明确,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进行招生。具体由各区明确。 |
4 | 建议公办初中一律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取消单校划片招生。 | 不采纳 | 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都属于免试就近入学的方式,宜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方式,现阶段不宜全市“一刀切”。 |
5 | 其他:咨询具体个案入学方式;反映对部分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部分楼盘业主建议具体学校招生地段划分问题;特殊儿童希望入读指定学校特教班;建议强制实施公办学校教师交流制度等。 | | 不属于对本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
特此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