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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行政处罚等三份自由裁量权规定意见结果反馈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2-09-20 10:39:08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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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原行政处罚等三份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已过期,现已草拟新的行政处罚等三份自由裁量权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9日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经梳理,在公示期内,共收到1条意见,我局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说明

1

附件1中:“第七条违法行为不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适中的处罚。”与“第十六条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从轻、减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重复,建议删除其一。

采纳

经研究,已删除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

  特此通告。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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