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原行政处罚等三份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已过期,现已草拟新的行政处罚等三份自由裁量权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29日至9月9日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经梳理,在公示期内,共收到1条意见,我局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说明
1
附件1中:“第七条违法行为不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适中的处罚。”与“第十六条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从轻、减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重复,建议删除其一。
采纳
经研究,已删除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
特此通告。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