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要求,做好2024-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在《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8〕8号)实施的基础上,经过总结、调研和论证,我局拟定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0日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经梳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指定邮箱、官方网站留言、书面意见等方式,收集30条意见(其中内容主要涉及随迁子女比例问题的共143次,属于同一模板反应问题,合并成1条),其中有3条意见不采纳,6条意见采纳,15条意见部分采纳,6条非本次征求意见内容。现将部分留言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 情况 | 说明 |
1 | “应减少机械记忆类考试,为全方位考察学生的历史及道德素养,建议历史考试和道德与法治考试改成开卷考试,并结合平时表现来确定综合成绩或等级。” | 部分采纳 | 将在后续试题命制工作中减少机械记忆类考试题型。为保持稳定,考试形式暂时不变,平时表现相关内容已经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畴。 |
2 | “初二应届生生物地理考试是否继续机考,另外命题是否继续按照广州市中考。并且计分参考科目是否按照2021-2023广州中考考试题型,还是依照广东省中考考试题型,按比例计算该科总分?” | 采纳 | 考试工作的具体内容,将根据上级要求,在后续工作中,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 |
3 | “依据多元智能理论,全科全考全计分,才是公平的。” | 部分采纳 | 我市已经实现全科开考,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选择其中8科为录取计分科目,其他为录取参考科目。 |
4 | “请求每年向社会公开中考第一次录取加上第二次补录取工作后的各学校户籍生和非户籍生(包括政策性照顾、非政策性照顾、港澳台学生等)的最终实际招收的最低分数线、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让所有人看到各学校的最终实际录取非户籍生和户籍生的总人数、录取比例和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的差异。” | 采纳 | 在后续工作中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布。 |
5 | “不同意取消中考少数民族加分。” | 不采纳 | 根据上级规定,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加分项目;《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也已进行了修订,无上位文件依据保留。 |
6 | “省、市属和各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改为“省、市属和各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3%至28%” | 部分采纳 | 本次文件根据未来人口情况变化和我市普通高中承载能力,在尊重历史沿革的基础上,已经微调非户籍生招收计划比例,且公办普通高中补录不再区分户籍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同等条件进行补录。 |
7 | “跨区户籍学生,可以随父母户籍所在地任何一方直接升读高中,不受外地积分限制。” | 部分采纳 | 可以根据户籍和学籍所在区选择报考学校。目前无直升高中政策,暂无可行性。 |
8 | “向北京一样取消中考放开摇号。” | 非本次征求意见内容。 | 北京没有取消中考。 |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