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领导接访日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为认真执行中央、
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只宜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广州市教育局领导接访日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月23日(如遇假日则顺延)下午2:30-5:30为市教育局领导接访日。
二、人员安排:局领导接访日每次安排一名局领导,办公室信访干部参加接访。必要时,有关处室负责
人参加接访。具体事宜由办公室安排。
三、接访地点:西湖路83号本局办事大厅接访室。
四、接访要求:
1. 接访室内外环境要整齐、清洁,方便群众来访。
2. 参加接访的同志要安排好工作,依时参加接访,不要随意请假;要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 坚持文明接访,做到热情有礼,不敷衍,不耍态度,不接受礼物。
4. 对来访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要积极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进行耐心解释;对无理的要
求要坚持原则,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和建议,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转交有关处室研究
。各承办处室要严格按照局领导批示的办理要求按时办结,并把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7天内将
整理好的处理意见呈报局领导审定,并书面答复来访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