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 > 局长接访日

广州市教育局领导接访日制度

  • 发布时间:2009-07-28 06:29:00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为认真执行中央、

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只宜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广州市教育局领导接访日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月23日(如遇假日则顺延)下午2:30-5:30为市教育局领导接访日。

  二、人员安排:局领导接访日每次安排一名局领导,办公室信访干部参加接访。必要时,有关处室负责

人参加接访。具体事宜由办公室安排。

  三、接访地点:西湖路83号本局办事大厅接访室。

  四、接访要求:

  1.  接访室内外环境要整齐、清洁,方便群众来访。

  2.  参加接访的同志要安排好工作,依时参加接访,不要随意请假;要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  坚持文明接访,做到热情有礼,不敷衍,不耍态度,不接受礼物。

  4.  对来访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要积极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进行耐心解释;对无理的要

求要坚持原则,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和建议,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转交有关处室研究

。各承办处室要严格按照局领导批示的办理要求按时办结,并把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7天内将

整理好的处理意见呈报局领导审定,并书面答复来访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