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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11月局领导接访安排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19 17:23:1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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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接访工作安排,本月局领导接访采取预约制度。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教育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越秀区起义路215—4号)。

  三、接访领导

  林平 市管一级调研员。受局党组委托协助谷忠鹏同志开展工作,协管科研处、市电化教育馆。

  四、预约方式

  通过广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局长信箱”栏目取得预约号,无预约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访。预约人员请向“局长信箱”发送邮件标明预约11月局领导接访,并详述具体信访事项请求、事实、理由,并在正文落款处注明真实姓名(否则影响预约结果),预约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2:00时。本月局领导接访不超过8批符合条件的预约事项,额满即止。我局将于11月22日通过“局长信箱”向预约人员反馈预约号及来访时段。成功取得预约号的人员凭“局长信箱”反馈信息打印件或者截图,按照“来访时段”提前10分钟候访。局领导每批接访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同一批次来访人员不超过3人。逾期来访人员顺延接访。

  五、不接受预约事项

  按照《信访条例》《广州市教育系统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有关规定,对于以下信访事项,我局信访工作机构依法不予受理,局领导接访和局长信箱不接受预约:

  1.各级人大以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举报人举报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组织进行查处的;

  4.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5.已按信访程序三级终结的,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六、注意事项

  1.当天接访局领导工作安排如临时有变动,将安排其他局领导接访已预约的群众,我局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2.来访人员需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和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接访场所,并在场所内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喧哗。

  请来访人员按照以上要求做好预约登记工作。

  “局长信箱”网址:http://jyj.gz.gov.cn/hdjlpt/

  特此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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