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2月局领导接访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接访工作安排,本月局领导接访采取预约制度。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教育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越秀区起义路215—4号)。
三、接访领导
谷忠鹏党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民办教育行业党委书记。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组织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校园安全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市教育系统工会。
四、预约方式
通过广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取得预约号,无预约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访。预约人员请向“局长信箱”发送邮件标明“预约2月局领导接访”,并详述具体信访事项请求、事实、理由,在正文落款处注明真实姓名(否则可能影响预约结果),预约截止时间为2月22日12:00时。本月局领导接访不超过8批符合条件的预约事项,额满即止。我局将于2月22日通过“局长信箱”向预约人员反馈是否接受其预约。成功取得预约号的人员凭“局长信箱”反馈信息打印件或者截图,按照“来访时段”提前10分钟候访。局领导每批接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同一批次来访人员不超过3人。逾期来访人员顺延接访。
五、不接受预约事项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广州市教育系统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有关规定,对于以下信访事项,局领导接访和局长信箱不接受预约:
1.各级人大以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行政程序、党内程序解决的;
3.举报人举报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组织进行查处的;
4.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5.已按信访程序三级终结的,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六、注意事项
1.当天接访局领导工作安排如临时有变动,将安排其他局领导接访已预约的群众,我局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2.来访人员建议佩戴口罩,并在场所内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喧哗。
请来访人员按照以上要求做好预约登记工作。
“局长信箱”网址:http://jyj.gz.gov.cn/hdjlpt/
特此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