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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档案顺利移交广州市国家档案馆

  • 发布时间:2021-07-09 12:47:1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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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以双套制形式移交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实体档案经专业消毒后上架专门档案库,标志广州市教师资格业务档案移交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加挂“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市教育评估中心)是市教育系统局属单位中首个获得市国家档案馆一类全宗号,暨首个顺利移交符合《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的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成功实现教育系统业务档案建设和探索全宗档案管理单位交馆工作机制“零”的突破。

首批教师资格认定交馆业务档案运至档案馆专业消毒库,中心和市国家档案馆工作人员监督现场核对清点工作。

  市教育评估中心主办的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档案是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活动的真实记录,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查证利用价值。本次交馆档案归档年度为2001年至2019年,分类号I4.1.1,纸质载体合共145,063件和电子目录145,063条,纸质档案全文数字化540,106页,共计440GB数据。市国家档案馆通过对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反复校验,确认纸质、电子档案一致后,进行移交与接收,双方签订《档案交接文据》。

市国家档案馆专门档案库领导对中心拟上架的首批交馆档案进行检查并顺利办理移交和接收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档案移交档案馆工作,得到了市档案局、市国家档案馆和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相关职能处室对移交进馆工作进行了组织协调和悉心指导。为确保档案能如期、顺利交馆,市国家档案馆接收整理部对交馆档案工作先后进行两次实地检查,充分肯定市教育评估中心落实开展规范整理和信息化处理工作,实体档案和电子数据均符合《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为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档案顺利入驻市国家档案馆奠定了坚实基础。

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接收整理部两次莅临市教育评估中心指导和检查交馆档案工作

  市教育评估中心首批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档案顺利交馆,为广大教师查证教师资格拓宽了开放利用渠道,发挥了教育专业档案的功能与价值,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电子化”“多渠道”民生档案查借阅利用服务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服务教师、惠及民生方面取得了创新突破,推进了教育系统档案事业上新台阶。

  市教育评估中心顺利完成首批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档案移交和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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