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教育要闻

法治护航成长 共建平安校园 | 广东高院副院长受聘担任广州二中法治副校长 开讲“法治第一课”

  • 发布时间:2025-05-30 11:20:18
  • 来源: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日报新花城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5月28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广州市教育局,走进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组织开展“法治护航成长,共建平安校园”活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俭受聘担任广州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高一、高二师生讲授“法治第一课”。

  讲座中,李克俭以十个常见案例为切入点,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为同学们讲解权益保护、预防违法犯罪、网络安全等法律知识。“15岁的小明用手机去看网络游戏直播,一时冲动用妈妈的手机给主播打赏了3万元,他的父母知道了以后是否可以追回打赏?”李克俭解答道:“15岁还没有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条件,小明所实施的打赏3万元的行为,已经明显超出了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能力范围。他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打赏。”

  “上课铃声响以后,13岁的小红从外面冲进了教室,这时她途经了12岁的小亮的座位,小亮突然伸出一只脚把她绊倒了,小红当场晕倒并被送到医院治疗,小亮需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2岁的小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侵权的责任,赔偿小红的医疗等费用。”

  广东高院10名法律志愿者为学生带来实用的法律知识讲解

  “小明对班级里一位同学小光的头像进行编辑,套在动画人物身上做成了表情包,很快就在学校的群里面传开了,给小光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小明的行为构不构成违法?构成。”李克俭提醒道,如今AI技术越来越先进,有的同学可能会用AI对他人照片进行丑化并传播,达到了一定的传播次数时,可能学生的这种行为就已经构成了违法。“这个案件中,小明的行为已经对小光的肖像权、名誉权等造成了侵害。小明面临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立即删除带有人格贬损性质的表情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李克俭接连讲述几个可能会在同学们身边发生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背后的原因,并对同学们发出提醒,“我们既要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也要推己及人,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避免伤及他人,自觉远离违法犯罪,这也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要求。”

  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法懂法是自我保护的必修课,学法得以让同学们懂得保护自己,规避风险,在诱惑面前擦亮眼睛,守住底线。守法用法是融入社会的通行证,高中学生即将步入社会,提升法治素养是必不可少的人生必修课。

  据介绍,去年以来,广东全省三级法院院庭领导带头的法治副校长700余人,在“宪法宣传周”“妇女儿童权益日”“国际儿童节”等节点,到辖区中小学校授课。

  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2024年,广州组建2370名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员库,配齐配强中职技工学校、偏远地区和薄弱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将持续完善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抓好法治教育课教学质量,开展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实践活动,加强法治副校长业务交流和学习,举办基本功大赛、法治课件评比活动,建设法治课程资源库,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日报新花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