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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行政部门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 发布时间:2024-02-05 16:19:03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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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以来,广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惩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断释放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的强烈信号。

  近期,市教育局联合市科技、公安、市场、文化广电、体育和消防救援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暗访调查,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1月28日、30日,检查组发现名为“学×教育”培训中心位于荔湾、番禺区的教学点,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检查组当场叫停违规培训行为,固定违规办学证据。1月29日,检查组对越秀区中粤大厦突击检查,发现名为“智学培训”的无证机构,租用共享课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叫停违规培训行为,疏散所有学生,固定违规办学证据。上述行为,均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目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正整理调查证据,将对上述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日前,市教育局对广州×之火学吧科技有限公司打着提供自习、托管服务的幌子,隐秘开设培训场所,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110,82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缴纳全部罚款并表示今后将不再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下一步,广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着力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市场。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校外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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