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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沃土守护心灵之花,全国首部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地方性法规11月1日施行

  • 发布时间:2024-11-04 10:18:5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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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发育和发展,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流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有些学生甚至产生了心理障碍和心理异常现象,严重制约了学习和发展。11月1日,《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地方性立法,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主体的责任,通过立法形式推动校家社共同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生长和教育环境,在全国率先回应了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怎么保障”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呈现出来的倾向性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重要议程,2021年,建立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体系;2022年,落实较大规模学校(500人以上的中学、1000人以上的小学)100%配备专职心理教师;2023年,落实学校专职心理教师配备、标准化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课程开设、专任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全员C证“四个基础性工作100%”。2024秋季学期,在全市中学(含中职)推行“全员导师制”,即采取自愿结对的方式,由每1名经验丰富的教师与约15名学生结对,担任学生的成长导师,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健全“筛查-预警-干预”闭环管理机制,每年开展春秋两季中小学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全员心理筛查,完善“全员普查、2对1复核、1对1干预”工作流程,落实预警库学生“一人一案”名单化管理等措施。 

  《条例》的施行对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为中小学生积极营造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生态和环境,切实促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多依据,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对时代挑战的有力应答。

  在政府层面《条例》明确:

  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范中小学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和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要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增进公众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的正确认识,提升学校教职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提高中小学生自我心理认知能力。

  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包括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加强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制定精神或者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办法等。

  建立健全网络及文化市场监管体系。重点任务包括建立中小学生自杀行为网上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加强文化及网络等市场的监管、督促网络平台及时排查清理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

  在学校层面《条例》明确:

  要健全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全市中小学校专职心理教师配备、教师心理健康专业培训、心理健康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五育并举”促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引导。

  要健全心理健康监测、心理预警干预体系,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排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预警学生加强跟踪辅导,及时指导和帮助家长对学生转介诊疗。同时,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学校应当根据在校学生的心理发展需要,安排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在家庭层面,《条例》明确要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

  加强家长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育儿指导和服务。

  强调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强调家长应当严格限制并规范孩子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强调家长发现孩子情绪或者行为异常以及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当主动与沟通并寻求指导,家校协同做好孩子的心理辅导工作;孩子有意愿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的,家长应当支持。

  明确家长发现孩子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者收到学校通知的,或者孩子存在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孩子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当及时带孩子到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并做好看护和陪护等必要措施,严格履行监护责任。

  在社会层面,《条例》对各方社会力量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明确了相关要求: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指导、协调、监督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志愿者,并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增进公众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的正确认识。

  社区可以聘请心理咨询师或者通过精神科执业医师对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中小学生提供随访服务。

  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伦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五是完善学生心理健康诊疗扶助机制,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市教育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可以设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公益项目,为患有精神障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帮助。

  落子成势,一路花开,《条例》已为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布好局,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其中一条主线,市教育局将继续统筹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格局打造、体系完善、效能提升,探索实践走出育人育心的广州路径。

  一是进一步夯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持续巩固“四个100%”基础性工作成效,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围绕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培养较高的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等重点方面,定期在家长群、班级群发布心理微课、心理调适推文等资源,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普及。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育人环境。

  二是加强教师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重点抓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开学准备会等重要环节,对全体教师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知心育人”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教师识别、应对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能力。做好心理健康监测。秋季学期开学2周后,统一开展学生全员心理健康测评。

  三是坚持“全员心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遵循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优化教育教学方式,建立“多元、多维”评价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学业压力。继续在全市所有中学全面推行“全员导师制”工作,确保每名学生都有1名教师成为其成长导师,加强对学生生涯发展、家校沟通等全方位关怀和指导,准确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并开展针对性关爱与帮扶支持。加强对预警学生、亲子矛盾突出等重点学生的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学生在家情绪和心理状况,“一生一案”跟进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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