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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 发布时间:2024-04-08 11:35:2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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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我市第二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附表格,数据截至2024年3月17日)。

  我市将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更新。请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不参加违规竞赛活动,不参加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让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正确引导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如需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请选择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到“三必须”“三不要”,从而保障自身权益。

  选择机构“三必须”

  1.必须选择有证机构

  辖区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论是语文、数学等学科培训,还是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培训,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务必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

  2.必须留意培训时间。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3.必须妥善保管单据。

  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防范风险“三不要”

  1. 不要向无证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不要向无证(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2. 不要贪图优惠缴纳大额培训费用。

  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

  3. 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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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广州市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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