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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广州介绍经验做法

  • 发布时间:2019-01-23 07:09:2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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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教育部召开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这也是2019年教育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治理工作总体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邢海峰介绍住建部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出席发布会,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华山鹰介绍地方经验做法。


《通知》提出了哪些治理任务?

具体有哪些举措?

地方有什么好经验好做法?

一起到发布会现场看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通知》的具体内容是啥?让我们一起听听吕玉刚司长的解读↓↓↓

明确治理任务:解决3个问题

一是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是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三是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办成公办园的,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加强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并做好扶持与动态监管工作。

细化治理步骤:开展3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全面摸排,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二是全面整改。要求各地根据摸排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三是监督评估。对各地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

划定治理时间表:抓住5个时间点


强化组织领导:聚焦3项内容

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并在教育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联合办公室。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

二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监督评估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治理工作保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要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依法依规对在治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追究责任。

教育部将与住建部、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协同配合,

扎实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一起听听下一步打算↓↓↓

一是抓好部署落实。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逐级做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部门联动,集中整合多方力量,既要严格依标“扩增量”,也要有效推动“转存量”,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监测指导。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摸排情况、整改情况建立总台账。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治理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6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这次治理工作,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审联管机制,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希望各位体记者加大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正面解读宣传,及时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大力营造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如何推动《通知》落实见效?

一起看看广州市的做法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顶层设计,推动规划先行,部门合力联动,破解瓶颈难题,有效推进我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使用工作,历史遗留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一、重视顶层设计,保障配套幼儿园新建和移交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于2016年和2018年两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制订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幼儿园、小学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两份政府令的颁布为配套幼儿园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我市已建设移交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196所,其中办为公办幼儿园95所,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4所,办为普惠性幼儿园占比96.4%,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学前教育的普惠健康发展。


二、推动规划先行,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学位供给

我市开展了学前教育(幼儿园)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规划幼儿教育布点,成果数据已纳入全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以街、镇为单位,推动各区科学预测未来三年学位缺口,“一区一策”制定年度学位增长计划,确保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


三、破解瓶颈难题,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我市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未依法建设、未依法移交的历史遗留问题,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共同推进。2016年6月,我市市长就《广州市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共有189所未建或未移交》文件作出批示,要求由教育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力争在三年内合力解决189宗(其中,中小学30所、幼儿园159所)未建成、未移交配套教育设施问题。

二是摸清底数,分类处理。我市开展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历史遗留问题的全面调研,按照“一案一册”标准归档,根据各时期相应的法律、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行政协议,逐一梳理出159所居住区历史遗留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移交责任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和操作指引。

三是完善机制,专项整治。我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由各区政府牵头统筹负责,市、区两级教育、住建、国土规划、城市管理、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截至2018年12月,159所历史遗留问题幼儿园已回收41所,其中办为公办园25所,办为普惠性民办园16所。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办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工作,优先举办公办园,确保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以上的目标,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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