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及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支撑机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结合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以局名义印发的政府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经研究,现将相关评估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程序的通知》等16份文件调整为主动公开,详见附件1。
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在局政府门户网站标注为已失效,详见附件2。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2021年)
2.广州市教育局标注失效的主动公开文件目录(2021年)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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