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4〕11号))(见附件1,下称《通知》),广州地区共有44所学校被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通知所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广东省绿色学校”牌匾样式(见附件2),安排制作牌匾并自行组织落实挂牌工作。
希望获通过认定的各单位,再接再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校园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尚未被认定为绿色学校的单位,要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早日通过绿色学校认定工作,为推动广州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2.“广东省绿色学校”牌匾样式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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