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暨广州教育家(园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和发放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市艺术中学、市启聪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根据《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期满评价办法》《广州教育家(园长)培养工程期满评价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培养对象自评、区教育局评价、现场答辩、培养机构评价四个环节,组织开展了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暨广州教育家(园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评价工作,形成最终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公布期满评价结果,并就发放电子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第二批期满评价的评价对象共31人,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的16人,评价结果为良好的15人(评价结果和电子证书编号见附件1)。
参加广州教育家(园长)培养工程期满评价的评价对象共22人,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的8人,评价结果为良好的14人(评价结果和电子证书编号见附件2)
获得电子证书的评价对象可根据对应的证书编号,在“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网站(网址:http://kpg.gzdjg.edu.cn/zs/)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操作指南见附件3),电子证书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
各区教育局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为培养对象搭建示范辐射平台,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各培养对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附件:
1.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和电子证书编号
2.广州教育家(园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和电子证书编号
3.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操作指南
广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殷敏,联系电话:837074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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