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华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
穗教函〔2025〕26号
广州汇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送来《广州市华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及有关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司设立广州市华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使用广州市华汇高级中学作为简称。
二、办学有关事项
(一)学校名称:广州市华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二)学校简称:广州市华汇高级中学。
(三)办学性质:营利性。
(四)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广汕公路南侧。
(五)办学内容: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
(六)招生对象:符合广州市招考办招生要求的初中学生。
(七)规模上限:2400人。
请你司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办理办学证明书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依法诚信办学。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增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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