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3〕45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93号)要求,我局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落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摸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由各公办学校(包括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负责填写《广州市学校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摸查表》(附件1),按隶属关系报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二、鉴定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组织对所管辖的公办学校是否具备开放条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以区(县级市)为单位填写《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邮箱gz22083678@126.com。
三、实施阶段,经教育行政部门鉴定为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原则上应在年底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按照《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做好开放工作。
附件:
1.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摸查表
2.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4日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6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2 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1 广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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