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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11 16: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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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能按时、高效、有序地完成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流程。

  (一)核对毕业生学籍卡资料。

  请各学校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卡资料。若毕业生学籍卡的关键字段(姓名、性别、专业、出生年月、籍贯)有误的,学校在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后,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送至我局设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二楼的教育服务窗口办理审核,修改姓名的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修改专业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若除学籍统一编号和关键字段外的非关键字段有误,各学校可以在系统上自行修改。学籍卡资料核对和修改工作必须在毕业验印受理时间前完成。

  (二)按要求生成当年毕业注册表。

  1.仔细检查核对毕业生学籍卡信息。

  2.在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卡”上生成当年《毕业生名册》,生成该名册的起始日期为:XXXX-01-15(春季)、XXXX-03-20(学分制)、XXXX-07-01(秋季)。

  3.认真检查核对《毕业生名册》。

  4.直接在系统中打印《毕业生名册》(系统打印的名册有条形码识别)。《毕业名册》中没有条形码的,将不予受理。

  5.在系统“毕业生管理—毕业生登记表”生成毕业注册表提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服务窗口办理审核。

  (三)毕业证打印与验印。

  请各学校将纸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区、县级市属学校一式三份,先送所属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学生学籍卡一式两份提交政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打印毕业证。各学校在毕业证上粘贴学生照片、加盖学校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到市政务中心教育服务窗口办理毕业验印。

  二、毕业验印受理时间

  今年中职学校毕业验印工作分三段时间进行,请各学校在以下时间段内,按事先预约的时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教育服务窗口办理:

  (一)春季:11日至115日(此项已完成)。

  (二)学分制:36日至320日。

  (三)秋季:525日至75日。

  三、毕业验印的工作要求

  1.各学校上报的纸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学籍卡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受理盖学校二级部门印章的学籍卡)。其中,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的“入学时间”要具体到月份,如20109月。

  2.非正常时间(3年)毕业的学生请学校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如休学*年、高中毕业起点、补考合格、退役士兵等)。

  3.各学校要对毕业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具有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方准予毕业。严禁给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办理毕业证等违规行为。

  4.毕业生毕业证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大一寸相片;不准穿红色、吊带衣服;发型端庄,避免头发遮掩五官。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13312

  

  

  (联系人:何佳娴、伍妙玲,联系电话:389203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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