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管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根据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刻制新印章两枚:“广州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检专用章”、“广州市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专用章”。新印章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原“广州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年检专用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广州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检专用章”
启用印章印模:“广州市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广告备案专用章”作废印章印模:“广州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年检专用章”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22083706)
附件
新印章印模 新印章印模
(启用) | | (启用) |
印章印模
(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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