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的通知
穗教组人〔2004〕15号
穗教组人〔2004〕15号
关于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领导职数、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的通知
市教育装备中心:
根据市编委《关于广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批复》(穗编字[2003]36号文)的精神,广州市教学仪器站改建为“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经研究,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设主任(兼书记)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图书与实验室管理部、信息技术设备管理部、广州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受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
(一)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协调、供配、服务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现代教育装备硬件、学具、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园)、图书馆(室)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我市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健全我市学校教育装备的各项场室建设标准、配备标准、技术标准、安全使用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拟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
(四)组织、指导我市学校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器材的科研活动;指导各类功能室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和加强我市学校开展实验操作和计算机实操考核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纳入广州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单位的大宗教育装备的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所属单位的分散采购活动;检查纳入广州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指导局属学校、区、县级市教育装备部门的质量监控工作。
(七)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市学校教育装备进行评估,检查全市开展实验教学、各类功能室建设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八)指导我市教育后勤产业(勤工俭学)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具体负责管理局属企业、学校和教育支持机构的教育后勤产业(勤工俭学)工作。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机构 通知
抄送:市编办,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分送:局机关各处室。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印发
穗教组人〔2004〕15号
关于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领导职数、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的通知
市教育装备中心:
根据市编委《关于广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批复》(穗编字[2003]36号文)的精神,广州市教学仪器站改建为“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经研究,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设主任(兼书记)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图书与实验室管理部、信息技术设备管理部、广州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受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
(一)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协调、供配、服务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现代教育装备硬件、学具、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园)、图书馆(室)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我市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健全我市学校教育装备的各项场室建设标准、配备标准、技术标准、安全使用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拟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
(四)组织、指导我市学校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器材的科研活动;指导各类功能室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和加强我市学校开展实验操作和计算机实操考核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纳入广州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单位的大宗教育装备的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所属单位的分散采购活动;检查纳入广州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指导局属学校、区、县级市教育装备部门的质量监控工作。
(七)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市学校教育装备进行评估,检查全市开展实验教学、各类功能室建设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八)指导我市教育后勤产业(勤工俭学)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具体负责管理局属企业、学校和教育支持机构的教育后勤产业(勤工俭学)工作。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机构 通知
抄送:市编办,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分送:局机关各处室。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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