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教育局,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市中小学生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局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9号)的精神,推进新形势下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创新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结合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健康第一”为指导,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按照“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健全规范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体育课程和学校体育锻炼时间,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创新发展,有效发挥体育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的特殊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学校体育建设水平总体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地位相匹配,实现“世界前列、全国一流,广州特色、示范引领”总目标。学校体育办学条件达到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要求,全面落实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体育师资队伍能力水平显著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阳光体育锻炼体系基本建立,区(校)体育特色成果丰富,训练与竞赛体系完备配套,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学生体育锻炼习惯普遍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优良率达到45%以上、合格率保持96%以上,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中国特色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教学改革,高标准落实体育课程。
1.开齐开足体育课。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要确保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学校每周2 课时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增加体育课时,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削减、挤占体育课时数。大课间体育活动、运动会、体育嘉年华等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得纳入体育课时。因天气不良等因素无法组织室外体育教学的,要切实上好室内体育课,不得改上非体育课程内容。要合理安排体育教师课时量,小学、初中、高中每周满工作量分别不多于18课时、15课时、12课时。
2.规范体育课堂教学。要科学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着眼体育与健康学科的核心素养,小学和初中按照“动作模式、动作技能、运动技能”的模式,科学安排教学内容。高中阶段实施选项教学,重点发展学生专项运动技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每节体育课练习密度不低于50%,练习时间不少于30分钟;运动负荷平均心率小学阶段不低于135±5次/分,初中和高中阶段不低于145±5次/分。2017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体育与健康优秀课展示活动。
3.加强体育科学研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校体育科研纳入教育科研规划,从制度上确保体育教师把教学和科研结合起来,鼓励校外体育科研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校体育科研工作,以科研促教学。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教研、学术与经验交流活动,大胆探索创新教学手段与方法,层层开展体育课堂教学、教学论文等评比展示活动,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要注重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发挥其对体育教学的促进作用,提高科研实效。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以《体育与健康》课程为主要载体,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落实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做到有师资、有课时、有教材、有教案和有考核。要让课堂与课外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整体教育效益,使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和良好的生活方式。
(二)发展阳光体育,推动体育锻炼常态化。
1.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紧密衔接体育课教学。普及开展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支持学生社团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制定“家庭体育锻炼计划”,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共促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定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体育锻炼体系。市教育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大课间展示活动,坚持每年举办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2.精心打造学校体育特色。按照“一区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的要求,加强学校体育特色建设,打造区(校)体育品牌,有条件的学校要由“一校一品”向“一校多品”发展。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一校一品”。扎实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实施多元化项目教学与课外体育锻炼模式,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规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综合投入,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竞争力的体育项目。游泳、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跳绳等优势项目保持和进入全国前列,田径、武术、击剑等重点项目有较大突破,棒(垒)球、网球等新兴项目逐步推广,进一步普及毽球、醒狮等民间体育项目,充实丰富体育课程内容。
3.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发展。牢固树立校园足球科学发展理念,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建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校园足球课程体系,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全部开设足球课,其他学校各学段起始年级开设足球课达到80%。足球班级比赛普遍开展,建成市、区、校三级足球联赛体系,全市中小学生足球联赛打造成为全国一流水准校园赛事。每年定期组织校园足球暑期训练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活动。加大对外交流,构建广州国际友城青少年足球交流平台,牵头建立中国校园足球城际发展联盟,深化校园足球国际国内交流互鉴。到2020年,全市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50所、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达到200所、市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占比达到60%。建立5—10个市级校园足球基地学校,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达到5万名,校园足球人口达到20万人。
4.大力提升学生体能水平。发展学生心肺有氧耐力,小学至高中大课间体育活动要安排跑操活动,每次活动小学生心率达到130—140次/分、初中生和高中生的心率达到135—145次/分。注重均衡发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速度、灵敏、协调、平衡等体能素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安排一节体能练习课,高中学校每节课安排8分钟体能练习,学校每周应安排一次发展体能素质为主题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要设置不少于50平方米的室内体能素质练习房,配备足量齐全的体能训练设备器材,为训练创造有利条件。
5.完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本着“突出重点项目、体现区(校)特色,提升竞技水平、促进发展普及”的原则,构建市、区、校三级相衔接的体育竞赛体系。学校要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组建专项运动队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构建区域交流机制,鼓励相邻学校开展校际体育比赛和交流活动,每个学校每学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校际体育交流。各区每三年至少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根据区域体育特色,组织开展专项赛事。科学安排全市体育竞赛项目,采取市、区两级共同承办的方式,组织各项市级赛事。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市中学生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技工院校学生运动会。
(三)加强师资建设,打造高素质体育教师团队。
1.加强师德建设。培育广大体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坚定长期致力于体育教育事业的理想与信心。体育教师要弘扬匠心,追求卓越,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提高教学能力。大力宣传优秀体育教师,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起,每两年宣传一批优秀体育教师。
2.调整改善结构。各区要针对体育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现状,加快优化调整,促进体育教师队伍学历、专业、职称、年龄、性别等要素更趋科学合理。对边远地区、乡村、山区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帮扶力度,争取在2020年前足额配齐专职体育教师。短期内不能配齐的区、校,应通过安排转岗教师、聘请非编制教师、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解决体育教师缺编问题,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体育课程开足、上好。
3.强化在职培训。落实全员培训制度,拓宽培训渠道,大力培养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提升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体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有针对性地组织短期培训,支持体育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教研部门要制定适合本区域的面授课程,体育教师每年学科专业培训不少于30学时。加大市级专项培训力度,安排优秀体育教师外出交流学习,2020年前对全体体育教师完成一轮培训。2017年起,每两年组织一届体育教师基本技能比武和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4.健全激励机制。完善体育教师工作量保障制度,把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外训练、组织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每周大课间体育活动按1节体育课时计入工作量,课余运动队训练每次训练1.5小时以上,按1节体育课时计入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的正常比例和同等待遇。切实落实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和高温补助,配齐所需体育运动装备。带队参加比赛的经费补助按《广东省学生体育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粤教财﹝2006﹞99号)执行。
(四)健全监管评价,增强学校体育治理能力。
1.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配套衔接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按照大数据理念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动态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发展趋势。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2.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作为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机制。各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指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上旬,将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情况和年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加快推动建立全市学校体育智能管理系统,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3.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加大学校体育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借力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体育工作落实。健全完善中小学生体育与卫生健康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区、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和结果。通报各区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每学期向家长通报学生体质体能状况。
(五)完善配套体系,助推学校体育更好发展。
1.优化特长生招生政策。优化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布局,畅通体育特长生成长渠道,形成区域内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相衔接、重点项目与特色项目相协调的整体格局。适度扩大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范围,积极引进篮球、排球、足球、和游泳等项目高水平人才。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可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在招生数量、范围和条件上予以合理调整。
2.深化社会合作。各区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战略合作等方式,加强与各类社会体育机构的合作,增强学校体育师资力量,拓展教学训练方式手段,整合运用社会优质体育资源。加强体教结合,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与省、市训练基地、专业运动队和体育专项协会的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和优势,向学生优惠开放社区体育设施,组织社区学生体育竞赛活动,促进学生校外体育锻炼活动开展。
3.扩大对外交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市际、省际交流,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学习借鉴区域外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教育理念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手段。加大国际交流,积极参加国际赛事活动,有条件的区、学校可以开展学校体育国际交流活动,借助国外先进理念方法和优秀师资力量,加快学校体育国际化。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学校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体育教师外出学习交流和考察培训。
4.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教师、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运动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学校应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建立涵盖体育运动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全面推进学校体育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各区政府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清醒认识学校体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挑战,切实增强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抓建责任,科学分类指导,严格监管督导,形成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合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职责,准确把握体育在教育领域的“坐标点”,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把学校体育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二)强化监管评估。各区要强化政府部门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健全完善绩效评估机制,认真执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区)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约谈、通报、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低于全市水平且排名靠后的学校,要对校长进行约谈。
(三)持续加大投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国家规定投入学校体育经费,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比例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加大对学校体育专项经费保障,把公办学校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不断提升体育设施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经费需求,主要用于普及和提高体育发展水平、开展课外训练、组织参加竞赛活动、教练员和运动员训练参赛补助等。逐步调整提高市本级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推广学校等学校的专项补助标准,对重点项目基地学校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增加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渠道。
(四)构建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加强学校体育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推广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报道学校体育发展情况和亮点工程,宣扬典型事迹和优秀个人,加大重要学校体育赛事的宣传力度,宣导正确的体育锻炼观念、身心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厚氛围。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华 峰,联系电话:220837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