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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有关问题通报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2-29 00: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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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职院校、各区教育局、市教研院、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有关问题通报》(粤教高函〔2016〕290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以下要求贯彻落实:

  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和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迅速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通报》有关要求和精神的学习,对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实习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过程管理。

  二、学校主管单位、学校举办者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学校实习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处置违规办学行为。

  三、请各单位结合《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认真总结并报送总结和自查材料(附件1至2),于2017年1月4日报我局职成处(发至电子邮箱:zhichengchu2007@126.com),高职院校按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的同时抄报我局(高教处,gzjyjgjc@126.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有关问题通报》(粤教高函 〔2016〕290号)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2016年实施情况表

3、广州市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职成处:吴松海,22083695,张京蒲,22083698 高教处:喻嘉,22083706)

附件1

 

附件3

  广州市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一、学校名称:

  二、学校顶岗实习管理组织领导情况:

  三、学校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四、组织学习《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情况:

  五、建立实习管理系统情况:

  六、2016至2017学年第一学期顶岗实习情况条目人数

条目

人数

1.实习总人数

 

其中:学校统一组织实习

 

学生按规定经批准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实习

 

2.实习协议签订

 

  七、是否存在《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六个不得”情形:

  八、2016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顶岗实习计划(可附附件)

  九、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可附附件)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学校分管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学校实习负责科室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自查报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
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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