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二○○三学年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二○○三学年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二○○三学年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的通知
穗教思政〔2004〕3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2003学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创建教育强区(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动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了一大批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评选2003学年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市属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各普通中小学、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厂企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二、授予称号
广州市三好学生、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本年度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操行优秀(甲等),高校学生综合测评为优秀。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成绩优良。大中学生各科成绩总平均分应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低于80分(但不能低于75分)的不能超过两科;小学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优秀。
4、能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能力强,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积极参与并带动同学参加各项有益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取得良好工作成绩的班、队、团、学生会干部。
四、奖励办法
全市共奖励优秀学生3426名。其中,奖励大学生(含研究生)134名;奖励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819名;奖励小学生1473名。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150元的奖品,不设奖金。
五、名额分配及上报时间
(一)名额分配见“名额分配一览表”。
(二)各区、县级市名额已含各企业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名额,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配给名额分配、汇总和审核所辖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名额和材料,填写好“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在2004年4月1日前把文字资料和磁盘送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高教处、职成处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分别按配给名额分配、汇总和审核所管高校、局属中小学(含华附、省实)、中等职业学校的名额和材料(以上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校),填写好“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在2004年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四)市教育局思政处负责汇总所有材料,并报局领导审批,统一编印《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光荣册》。
附:1.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一览表
2.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登记表
3.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丘毅清 联系电话:83189799)
主题词:教育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 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0日印发
关于开展评选二○○三学年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的通知
穗教思政〔2004〕3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2003学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创建教育强区(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动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了一大批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评选2003学年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市属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各普通中小学、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厂企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二、授予称号
广州市三好学生、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本年度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操行优秀(甲等),高校学生综合测评为优秀。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成绩优良。大中学生各科成绩总平均分应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低于80分(但不能低于75分)的不能超过两科;小学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优秀。
4、能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能力强,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积极参与并带动同学参加各项有益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取得良好工作成绩的班、队、团、学生会干部。
四、奖励办法
全市共奖励优秀学生3426名。其中,奖励大学生(含研究生)134名;奖励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819名;奖励小学生1473名。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150元的奖品,不设奖金。
五、名额分配及上报时间
(一)名额分配见“名额分配一览表”。
(二)各区、县级市名额已含各企业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名额,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配给名额分配、汇总和审核所辖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名额和材料,填写好“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在2004年4月1日前把文字资料和磁盘送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高教处、职成处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分别按配给名额分配、汇总和审核所管高校、局属中小学(含华附、省实)、中等职业学校的名额和材料(以上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校),填写好“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在2004年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四)市教育局思政处负责汇总所有材料,并报局领导审批,统一编印《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光荣册》。
附:1.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一览表
2.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登记表
3.二OO三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丘毅清 联系电话:83189799)
主题词:教育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 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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