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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8-19 16:41:2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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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职成〔2021〕2号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市教研院,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职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结合《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使用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2022年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各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中选用,并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部选用新教材,其他课程优先推广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有关教材选用和使用制度,完善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强化教材意识形态审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审查把关;组建教材选用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专业教师、行业专家、教研人员等担任成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编制、使用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满足教学需要的校本专业教材。

  二、切实加强教材征订管理工作

  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及时做好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务必按照国家规定的合法合规的方式与渠道征订教材,坚决反对、杜绝订购和使用盗版、盗印教材,确保教材质量和水平,确保不侵犯教材著作权。

  三、严格规范教材使用的监管工作

  学校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情况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影响学校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的效果,我局将把中职学校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情况作为检查中职学校规范办学的重要指标。

  有关中职学校开设对外合作项目课程需使用外文教材的,须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审查涉外教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并将涉外教材审核报告及时报我局职成处。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使用的通知.zip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杨诗璇、候巍,联系电话:22083694、2208369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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