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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海华高级中学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2-07-20 11:02:2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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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政审〔2022〕47号

广州集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送来《广州市海华高级中学设立申请表》及有关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司设立广州市海华高级中学。

  二、办学有关事项

  (一)学校名称:广州市海华高级中学。

  (二)办学性质:非营利性。

  (三)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华洲路145、158号等。

  (四)办学层次:高中。

  (五)招生对象:符合广州市招考办招生要求的初中学生。

  (六)办学规模:1620人。

  请你司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办理办学证明书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依法诚信办学。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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