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各高职学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竞赛活动组织领导
各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采取重点准备与全覆盖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分管领导要专门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各职业院校要按照时间节点和竞赛活动要求,分阶段广泛动员在校学生参赛,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二、全面准确掌握竞赛规则
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普法活动,组建普法讲师团,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辅导,使学生熟悉了解竞赛内容、规则,并提供相关场地供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尽可能提高竞赛参与率、答题准确率。同时,利用校园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加强宣传报道,加强信息报送(投稿邮箱:gzsjyjdac@gz.gov.cn、yjt_zfxcc@gd.gov.cn)。
三、加强竞赛活动督导检查
各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分管领导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督导检查,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局将结合安全督导检查一并检查抽查。市属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区教育局(汇总本辖区中职学校)、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于4月13日前将参赛院校信息表报送至我局校园安全处邮箱:gzsjyjdac@gz.gov.cn。
附件:
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郭彪,联系电话:220837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